查看原文
其他

用也不是,退也不行!八旬上海老伯16万买卡,期限15年!如今…

新闻坊 2021-05-18

坊友们有没有听说过一些

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?

往往需要支付一笔大额会费,

同时实现“高利息、高回报”

但是!一定要小心!

风险系数太高!


全国老龄办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

中国银保监会昨天联合发布

《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》。

一定转发提醒爸妈及家中老人,

别让他们受骗

↓ ↓ ↓



沪上老人16万买了15年的卡,

如今子女犯愁!


2019年11月,市民陈阿姨的82岁的父亲在尊者汇(上海)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至尊卡,为期15年,"卡费"16万元,在有关服务中可以享受折扣优惠,并随卡获赠现金券与调养券。


《协议书》约定,该卡使用人为陈先生及其老伴,并指定女儿陈阿姨为其紧急联系人,"可以继承或转让或赠予","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时,本协议自动解除,各方互不追究责任"。而如果陈先生一方违约申请退款,承担的违约金为卡费总金额的35%,原来所享受的赠券及优惠也要从"乐养通卡"中扣除。



今年4月,陈先生去世后,女儿陈阿姨发现,卡内余额为14万7760元。而母亲2016年就确诊患有阿尔茨海默症,该养老机构暂不具备护理功能,无法为她母亲这样的患者提供护理服务。于是,她向尊者汇(上海)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退卡要求。


对此,尊者汇方面认为,陈阿姨如果坚持退卡,要按违约处理。扣除违约金后,应退款项为82589元陈阿姨则认为,父亲去逝应该属于不可抗拒因素,不属于违约范畴,最多只能接受将父亲已消费金额,还原为原价后扣除,如此计算下来,她获退的款项至少应有12万7060元。


当事双方协商中各执一词,

一方认为退卡算违约,

另一方则认为是不可抗力。






这类纠纷,

法律上究竟该如何认定责任?




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

风险提示


全国老龄办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中国银保监会四部门提示,当前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:

1、以提供“养老服务”为名非法集资。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,以办理“贵宾卡”“会员卡”“预付卡”等名义,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。


2.以投资“养老项目”为名非法集资。打着投资、加盟、入股养生养老基地,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等名义,通过返本销售、售后返租、约定回购、承诺高额利息等形式非法集资。


3.以销售“老年产品”为名非法集资。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,采取商品回购、寄存代售、消费返利、免费体检、免费旅游、赠送礼品、会议营销、养生讲座、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、诱导老年群体,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。


4.以宣称“以房养老”为名非法集资。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打着“以房养老”的旗号,通过召开推介会、社区宣传等方式,诱使老年人签订“借贷”或者变相“借贷”“抵押”“担保”等相关协议,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,再将资金购买其“理财产品”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。

四部门在风险提示中指出,多数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,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,高额利息仅为欺诈噱头,一旦资金链断裂,高额利息无法兑付,本金也难以追回。同时,大量来自社会公众的资金,难以得到有效监管,由发起机构控制,存在转移资金、卷款跑路的风险。

小坊最后再次提醒,

广大老年人和家属应提高警惕,

如购买养老产品,

一定要再三谨慎!

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,

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!



来源|新闻夜线、新民晚报、民政部官网

编辑 | 静静

推荐阅读

点分享点赞点在看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